独立法条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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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