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监察员证是监察员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民用航空活动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资格证明。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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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