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五章 培训管理第三十八条民航局统一编制、公布培训大纲并适时修订。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