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四章 证件管理第三十四条民航局定期组织开展监察员证的清理、销毁工作。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