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二章 职责权限第十二条监察员行使职权,与行政执法事项或者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监察员的回避,由其所在单位决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