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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