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