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 第九十九条独立法条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九十九条第十一章 税务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第九十九条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定期组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