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 第九十五条独立法条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九十五条第十一章 税务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第九十五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职责权限,通过定期组织检查、抽查等方式,检查下级税务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检查结果。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