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 第九十三条独立法条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九十三条第十一章 税务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第九十三条各级税务复议机关应当加强对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监督。行政复议机构负责对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系统督促、指导。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