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 第六十八条独立法条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六十八条第九章 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第六十八条行政复议听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听证主持人由行政复议机构指定。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