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六十七条

第九章 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第六十七条

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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