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六十五条

第九章 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第六十五条

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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