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 第六十三条独立法条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六十三条第九章 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第六十三条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参加。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