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三十条第五章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第三十条税务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名义对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