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二十五条第五章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第二十五条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