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一百零三条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可以使用行政复议专用章。行政复议专用章与行政复议机关印章在行政复议中具有同等效力。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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