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 第一百条独立法条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一百条第十一章 税务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第一百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定期总结行政复议工作。对行政复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表彰和奖励。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