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技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科学院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科技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科学院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第四章 建设与管理第十四条园区管理工作专班负责协调和落实各级政府有关园区的土地、税收、财政等政策措施。制定机关科技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科学院 中国农业银行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