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科学院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四章 建设与管理

第十三条

园区申报单位须按照论证评审通过后的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须经园区所在地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报园区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制定机关
科技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科学院 中国农业银行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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