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科学院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三章 申报与审核

第十二条

园区论证与审核:

(一)园区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园区进行实地考察,提出园区建设的相关建议,并形成考察报告;

(二)园区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通过视频答辩或会议评审等方式对申报园区进行论证和评审;

(三)园区管理办公室将考察报告及专家评审结果报请协调指导小组审定后,由科技部发文正式批准。

制定机关
科技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科学院 中国农业银行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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