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 / 第九条独立法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第九条第二章 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九条电子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署可靠的电子签名后生效,并应附带可信时间戳。制定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