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 / 第八条独立法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第八条第二章 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八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要求、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和密钥,进行电子签名。制定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