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依法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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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