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第十七条第四章 信息保护和安全第十七条电子劳动合同信息的管理、调取和应用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制定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