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第十三条第三章 电子劳动合同的调取、储存、应用第十三条劳动者需要电子劳动合同纸质文本的,用人单位要至少免费提供一份,并通过盖章等方式证明与数据电文原件一致。制定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