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指引所指电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以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为载体,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订立的劳动合同。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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