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工作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应体现专业和课程的特点,考核应考者系统掌握课程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正确引导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树立良好学风。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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