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工作规定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工作规定第十一条第二章 命题组织与管理第十一条省考委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应设立命题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 开考专业十个以下(含十个)的,专职命题工作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五名,每增设五个专业增加一至二名专职管理人员。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