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工作规定第十一条

第二章 命题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

省考委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应设立命题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 开考专业十个以下(含十个)的,专职命题工作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五名,每增设五个专业增加一至二名专职管理人员。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工作规定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