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第六条

第六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行政应诉工作需要,配备、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装备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行政应诉人员、机构和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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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