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第五条第五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