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出庭应诉人员应当按时到庭。未经法庭许可,不得中途退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庭的,应当提前告知人民法院并说明事由,经法院许可申请延期。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