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 第六十四条独立法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第六章 附则第六十四条本办法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原《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3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