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

第四十三条

财务公司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缴存存款准备金,并按有关规定提取损失准备,核销损失。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