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

第三十八条

财务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公司应当遵循审慎的会计原则,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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