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第三十八条财务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公司应当遵循审慎的会计原则,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