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机构设立及变更

第十二条

外资投资性公司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可以由该外资投资性公司单独或者与其投资者共同出资。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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