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验收管理

第三十九条

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段完工后,由项目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进行交工验收,并邀请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参加。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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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