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

第三章 行政许可的特殊程序

第四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受理、审查、决定被许可人变更和延续申请的程序,以及适用简易程序的,本章有规定的,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办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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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