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三章 行政许可的特殊程序

第四十五条

被许可人拟变更下列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提出申请,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一)变更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行政许可证记载事项的; (二)变更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规定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变更的事项的。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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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