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章 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 / 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第二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对行政许可决定实施法制审核,确保行政许可主体合法、程序合规、证据充分、法律适用准确。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