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第二章 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 / 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

第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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