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安排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应当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兼顾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各相关政策目标,保障和提高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效益,充分发挥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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