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45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