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为了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可以适当简化相关管理程序。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