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涉密项目的申报、审核、批复,以及年度投资计划下达等,应严格落实保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