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落实项目全过程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对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项目信息共享,加强对投资计划执行、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建设实施的监督检查。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落实项目全过程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对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项目信息共享,加强对投资计划执行、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建设实施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