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必要时可以对投资补助和贴息支持领域、政策和项目等开展中期评估和后评价工作,并根据评估评价情况及时对有关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政策等进行调整。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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