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要求,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时如实报送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的下列实施情况,并附具必要的佐证材料: (一)项目实际开竣工时间; (二)项目资金到位、支付和投资完成情况; (三)项目工程形象进度; (四)存在的问题。 暂不具备条件的涉密项目,使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离线软件或其他适当方式填报,并通过涉密介质进行数据交换。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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