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作业和活动管理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涉及通航安全的部分完工后或者工程竣工后,将工程有关通航安全的技术参数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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