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适用本规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